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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

    广东10KV及以上工商业电力用户与广东电力市场低压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交易(低压工商业用户详情请咨询)

  • 02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03

    成交电价均指市场化交易成交电价,即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参加市场交易的电价,不包含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 04

    合同签订一般以年为单位,电网代购用户按季度入市

  • 01

    山东国网代购客户按照季度入市,不分电压等级

  • 02

    电力用户一年内不能同时参与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1

    甘肃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02

    电力用户一年内不能同时参与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4

    由网代购转直购用户内需在每月15日前向电网机构提出申请并在下月生效


  • 05

    新报装用户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可直接参与市场


  • 0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 0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4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其中一方在上海电力交易平台发起零售服务关系绑定并上传材料,另一方确认后提交至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核验通过生效后次月可参与市场化交易


  • 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


  • 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智能注册人工审核注册),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4

    零售用户先线下签约再线上绑定:每月15日前(8:30~17:00)组织线上签约,即售电公司与二级用户在平台上进行代理关系和套餐确认


  • 1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其他工商业用户鼓励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2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3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与售电公司通过零售商城服务平台(电力交易平台和“e-交易'App)签约生效后,次月可参与交易


  • 4

    已注册的电力用户新增(删除)用电单元,生效次月起参与(不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结算


  • 1

    江苏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2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通过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或e-交易app签约


  • 3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同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4

    新入市用户全年均可进行入市注册,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前可与售电公司进行签约

  • 01

    陕西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02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通过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或e-交易app签约


  • 03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同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04

    合同签订一般每月15日前可进行绑定,全年均可注册

  • 01

    全市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交易模式分为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通过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 02

    已入市的用户在每月24日15:00前,签订次月到12月的零售合同


  • 03

    电网代理购电用户按季度入市,每季度最后15日前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和合同录入,则下个季度就能入市


  • 04

    新增用户(或用电户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时间不受每季度最后15日限制,可在接电后30天内且当月24日前完成市场注册和合同录入(可签当月至12月的合同),次日生效


  • 1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参加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全部电量需通过批发交易或零售交易购买,且不得同时参加批发交易和零售交易


  • 2

    工商业用户在每月20日(含)前完成注册的,可在当月签订次月及后续月份的零售合同


  • 3

    工商业用户在每月20日后完成注册的,可在当月签订次月签订次次月及后续月份的零售合同


  • 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 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新用户按月度入市(每月度最后15日前),注册生效后下一月度成为市场化用户


  • 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4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其中一方在新疆电力交易平台发起零售服务关系绑定并上传材料,另一方确认后提交至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核验通过生效后次月可参与市场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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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落地分行首笔近零碳园区项目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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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 发布时间:2026-08-20

(南方+)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落地分行首笔近零碳园区项目贷款

近日,兴业银行深圳分行成功落地首笔近零碳园区项目贷款,为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峰能源")提供330万元专项信贷支持,用于其投资运营的东莞市安域实业有限公司"光—储—充"一体化近零碳园区建设。

项目概况

本次获支持的东莞安域实业近零碳园区位于东莞市厚街镇,由鹏峰能源旗下售电公司投资运营,是广东省及东莞市重点建设项目,也是珠三角地区综合能源利用的示范工程。项目涵盖1.5MWp分布式光伏系统、7.5MW/15.044MWh用户侧储能系统,并配备液冷超充桩的智慧充电站。

项目通过"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光伏运营模式与"削峰填谷"的储能调度策略,实现多能协同高效利用。据测算,项目全周期年均节约标准煤约429.41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170.08吨。同时,鹏峰能源通过绿证、绿电采购等绿色服务,对园区外购电量进行碳排放抵消,助力园区达成碳中和目标。

绿色金融破局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作为民营中小微绿色科技企业,鹏峰能源在推进园区建设过程中曾面临融资痛点:项目前期重资产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碳减排效益难以被传统信贷模型精准识别。针对这一难题,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依托"政策引导+标准建设+数据互认+产品创新"的服务模式,联动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支持鹏峰能源参与深圳市中小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完成《2024-2025年环境信息披露报告》发布,并成功纳入深圳市绿色融资主体库,将环境信息转化为可量化的信用资产,同时为企业量身定制专属授信方案,投放专项项目贷款并给予优惠利率支持。

据了解,到2027年,根据《广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广东将建设25个左右的零碳园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表示,未来将持续聚焦"双碳"目标,深化绿色金融产品创新,进一步加大对近零碳园区、绿色制造、绿色数据中心等成熟绿色项目的支持力度。

原报道截图

▍查看原文

本文由鹏峰能源根据公开报道整理(AI 辅助整理),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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