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0KV及以上工商业电力用户与广东电力市场低压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交易(低压工商业用户详情请咨询)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成交电价均指市场化交易成交电价,即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参加市场交易的电价,不包含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合同签订一般以年为单位,电网代购用户按季度入市
山东国网代购客户按照季度入市,不分电压等级
电力用户一年内不能同时参与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甘肃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电力用户一年内不能同时参与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由网代购转直购用户内需在每月15日前向电网机构提出申请并在下月生效
新报装用户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可直接参与市场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其中一方在上海电力交易平台发起零售服务关系绑定并上传材料,另一方确认后提交至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核验通过生效后次月可参与市场化交易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智能注册人工审核注册),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零售用户先线下签约再线上绑定:每月15日前(8:30~17:00)组织线上签约,即售电公司与二级用户在平台上进行代理关系和套餐确认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其他工商业用户鼓励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与售电公司通过零售商城服务平台(电力交易平台和“e-交易'App)签约生效后,次月可参与交易
已注册的电力用户新增(删除)用电单元,生效次月起参与(不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结算
江苏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通过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或e-交易app签约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同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新入市用户全年均可进行入市注册,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前可与售电公司进行签约
陕西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通过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或e-交易app签约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同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合同签订一般每月15日前可进行绑定,全年均可注册
全市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交易模式分为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通过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已入市的用户在每月24日15:00前,签订次月到12月的零售合同
电网代理购电用户按季度入市,每季度最后15日前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和合同录入,则下个季度就能入市
新增用户(或用电户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时间不受每季度最后15日限制,可在接电后30天内且当月24日前完成市场注册和合同录入(可签当月至12月的合同),次日生效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参加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全部电量需通过批发交易或零售交易购买,且不得同时参加批发交易和零售交易
工商业用户在每月20日(含)前完成注册的,可在当月签订次月及后续月份的零售合同
工商业用户在每月20日后完成注册的,可在当月签订次月签订次次月及后续月份的零售合同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新用户按月度入市(每月度最后15日前),注册生效后下一月度成为市场化用户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其中一方在新疆电力交易平台发起零售服务关系绑定并上传材料,另一方确认后提交至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核验通过生效后次月可参与市场化交易
公司动态
以信用筑基 以专业致远 |鹏峰售电获评2025年度安徽电力市场售电公司AA级信用等级
2026年8月19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正式发布2025年度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信用评级结果。本次共有101家售电公司、43家发电企业参与评级。依据相关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经规范化、全维度评审,鹏峰能源集团旗下子公司——鹏峰售电有限公司凭借扎实的经营基础、规范的市场运营、专业的交易能力和良好的信用表现,成功获评2025年度安徽电力市场售电公司AA级信用等级。
“头雁人才”领航,姚小峰参加工信部人才交流中心研修班第五次课程
2026年6月25日至28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组织的企业经营管理“头雁人才”培养计划新质生产力研修班(002班)第五次课程在广州从化顺利开展。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姚小峰参加本次研修学习,与来自全国各地的企业家学员共同学习交流,聚焦企业经营管理与新质生产力发展,进一步探索以学习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
聚焦AI+能源,增进跨域交流,随中企研探索“十五五”能源产业生态
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会员受邀参加2026能源产业生态论坛,董事长兼总经理姚小峰、董事兼副总经理刘鹏参加本次论坛,与政产学研用金各方代表深入交流,聚焦能源资源产业安全、AI+能源等前沿领域,分享行业实践,探讨产业融合发展新路径。
媒体聚焦
近日,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峰能源”)连续完成六个发电类虚拟电厂运营服务战略合作签约,合作方包括前海华兆新能源、亮光智慧能源、汇丰综合能源、东莞起阳工程、东莞骄阳节能、东莞天晴能源等新能源及综合能源服务领域企业。此次连续签约标志着鹏峰能源正式迈入发电类虚拟电厂规模化服务新阶段,也意味着越来越多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正加速融入电力市场体系。
信用中国专访片段
人才发展
行业信息
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 2024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点击链接查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点击链接查看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点击链接查看
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点击链接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点击链接查看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的通知
点击链接查看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的通知
点击链接查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一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通知
点击链接查看
关于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 (2024-2027年)》的通知
点击链接查看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点击链接查看